小岚西饼屋の朗姆酒椰丝薄片

2010 年 1 月 29 日 · 13 comments

in 小岚西饼屋, 为食菜谱

rum-desiccated-coconut-cookie

为食主义一直觉得,会烘培的女孩精致美丽、温和善良,带着淡奶油般的清香和烘培小屋的甜蜜气息。

曾经看到一句话说,做菜可以跟着感觉走,而烘培则需要分毫不差的精确比例。真的是一语道破天机!可不是吗?想一想,对长度、重量、体积概念都不强的为食主义,也是因为这样对烘培不怎么开窍吧。

不过自己不做不代表不爱看人家做的。姑娘小岚就是咱圈子里有名的烘培巧手哦!她的烘培相册是我老爱翻的一本,看到里面千姿百态的可爱曲奇、饼干、蛋糕等等,总会惊叹那是怎样一番心思。有时候会好奇,是什么让小岚甘愿花这么多功夫收集食谱、准备材料、等待烘烤、再费尽心机摆造型拍特写。她说“ 西点做法又多又新奇,很多东西都很好看;看着它们出炉时会有一种成就感”。可不是吗?当一种爱好能成为你全心付出、潜心打造的作品,展现在眼前的除了美滋滋的西饼,还有一份对生活的虔诚热情。

所以我对小岚说,在为食主义开一个专栏吧,这么用心的制作应该展示给更多的人。让爱烘培的朋友一起来交流,让为食的朋友们一起来眼馋。;)

朗姆酒椰丝薄片

配方摘自《孟老师的100道手工饼干
文字说明:小岚

材料(可做约12片):

细砂糖 30g,无盐黄油 30g,朗姆酒 2汤匙(2T),低筋面粉 10g,椰丝 30g

  1. 细砂糖加黄油以隔水加热方式将奶油融化,熄火后加入朗姆酒。(加热至黄油融化,而细砂糖未融化即可。)
  2. 筛入低筋面粉并加入椰子丝,用打蛋器以不规则的方向搅拌成均匀的面糊。
  3. 用汤匙取适量面糊,直接舀在烤盘上,并用汤匙背面将面糊摊开呈直径约5厘米的圆片状。
  4. 烤箱预热后,以上火170°C,下火150°C烘烤约15分钟左右呈金黄色即可。

rum-desiccated-coconut-cookie-2

小岚小贴士:

  • 材料中朗姆酒的单位是tablespoon,是比较大的勺子,一大勺是15ml。大家是不是发现,做西点对分量很斤斤计较哦。专业人士会说配料加多了或加少了,对成品都会有影响。像我们这样的新手在对烘焙的感觉没有到位前就乖乖按着方子量吧。
  • 对于朗姆酒,我之前就有个疑惑:面糊一烤,朗姆酒不是就被挥发走了吗?确实烤的时候烤箱里弥漫着酒味,而烤完的小饼酒味不浓。不过有个说法是加了酒可以改善成品风味。嗯,可能不加就没那么好吃呢!
  • 这个薄片的做法步骤1和2操作起来还算顺手。在做3的时候一下子就慢了好多。因为用的面糊是比较干的,耶丝们之间还粘粘的,要一下子把面糊摊平不是那么容易的。尽管如此还是要记得耐心地把面糊摊得薄一点,摊薄了成品才能更脆更好吃。
  • 刚出烤箱的薄片是软软的,把它们放在一边等彻底凉了就会变脆了。
  • 既然脆是这个薄片的重要特色之一,把它们储存在密封不会受潮的容器里是一定要的呀!如果有条件,还可以在盒子或罐子里放点配咖啡的方糖帮助防潮。

总体来说这款薄饼的制作还是挺简单的,而最后品尝到的一口一个脆甜甜的椰子香一定能让你体会到自己动手的巨大满足感!

{ 13 comments… read them below or add one }

姿美堂胶原蛋白粉 八月 19, 2010 14:48

好漂亮的饼哦

回复

团团 一月 29, 2010 06:11

我失败不少次了 不过每次得到的评价都是 比上次好一点点 =D

回复

为食主义 一月 30, 2010 02:39

哈哈哈,听起来很安慰你~~ :p
大概你和我一样比较随性,所以配料份量毛估估的?

回复

团团 一月 30, 2010 06:20

对的 我还经常改配料 比如奶粉变成奶啊 随便加点柠檬挤的汁啊什么的

回复

为食主义 一月 31, 2010 01:35

=.=|| 真能发挥~~~ 看来你和我一样还是学做菜比较有前途~ 哈哈

回复

JQ 一月 29, 2010 02:03

support! ban deng !!

回复

为食主义 一月 29, 2010 03:16

JQ,你这板凳好像矮了那么一点耶~ =D

回复

TinTin 一月 29, 2010 01:53

不错…
让我想起朗姆酒冰淇淋

回复

为食主义 一月 29, 2010 03:15

你的注意力就这样被酒吸引了~~~吼吼

回复

momo 一月 29, 2010 01:06

哇!话说我虽然眼馋了很久,但是一直没有吃过lan同学的作品TVT

回复

为食主义 一月 29, 2010 03:14

哈哈,下次要搞外卖了!

回复

lan 一月 29, 2010 00:22

嘿嘿,沙发!

回复

为食主义 一月 29, 2010 03:10

这个一定得给你坐的~ =)

回复

Leave a Comment

Previous post:

Next post: